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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合肥市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奖励申报条件材料细则

大家好,整理了一些合肥市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奖励申报条件材料的相关内容,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的,可以直接咨询!

一、合肥市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奖励政策内容:

对全球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百强、国内外上市公司、营收超10亿元的企业在肥设立独立法人软件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在肥缴纳社保员工数达到100人以上,落户后两年内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其营业收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落户后三年内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其营业收入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合肥市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奖励申报条件:企业母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500强、中国500强企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评选的软件和信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内外上市公司,当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②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③企业当年末在肥缴纳社保员工数达到100人以上;④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

三、合肥市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奖励申报材料:

①母公司符合条件的佐证材料;

②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③当年末员工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④近两年或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

⑤近两年或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合肥市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奖励支持方式:

落户后两年内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其营业收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落户后三年内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其营业收入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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