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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服务

【专利预审知多少】专利预审服务及其优势

什么是专利预审 专利预审是以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为目标,围绕地域重点产业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推动专利高质量发展,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通过缩短地域内重点产业专利审查、授权周期,优化企业专利布局,提高企业创新成果供给水平。 专利预审服务及其优势 专利预审服务是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申请专利之前,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进行加快审查,缩短专利授权周期。 专利预审服务的优势: (一)审查周期短 发明专利的授权周期由原来的平均22 个月缩短为6 个月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周期由原来的6~8个月缩短为1 个月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周期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10个工作日左右。 (二)以强化专利质量为导向 预审服务以提升专利稳定性、有利企业专利布局为目标,坚持把高质量高价值专利作为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创新成果快速形成高质量、高价值专利,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以创新成果“专利化”快速占得先机。 (三)聚焦产业和新技术与关键环节的创新 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优势,聚焦自治区特色产业,围绕创新主体迫切需求,为保护关键技术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和高质量发展站位,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激发企事业单位参与创新创造与转移转化的活力动力。

专利事务服务的简介

专利事务服务(原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是专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基于专利审批全流程中的文件、期限、费用、审批进程、法律状态等信息,面向公众、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申请人以及专利权人等提供的与专利审查相关的公共服务。 专利事务服务的范围,不仅包括从申请到授权的整个专利审批流程,还包括授权后的专利权维持、专利权运用,甚至于专利失效后的各项法律手续及事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244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新增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份30元。  对以下9种专利文件副本或证明文件收取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1)专利登记簿副本;(2)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3)在先申请文件副本;(4)专利授权文件副本;(5)专利证书副本;(6)专利证书证明;(7)专利授权程序证明;(8)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9)专利文档查阅复制证明。    请求人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办理证明文件或文件副本的缴费名称为“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2、请求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先行缴纳费用,随后再提出办理请求。 注意:(1)无论何种方式提交请求,一般最快三个工作日可以进入业务系统;(2)费用缴纳,除网银缴费外,通过窗口或邮寄等方式,费用进入系统一般要需要三至七个工作日,甚至更长;(3)文件副本和证明文件的出具时间需要五至十个工作日,该出具时间的起始以请求与费用均合格为起始点;因此,如果对业务办理有时间考虑的请求人,需要对费用的缴纳、请求的提交时间同时加以注意。 3、缴纳费用时,除需要填写请求办理相关证明文件或文件副本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之外,开具收据的“缴费人”名称,应当尽量和办理文件副本或证明文件请求书中填写的“请求人”名称一致。  注意:由于相关文件副本或证明文件,会有多人对同一个专利号办理相关业务,“缴费人名称”和“请求人名称”是现阶段(系统优化前)业务系统进行判断“所缴费用”与“所提交请求”对应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请求人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极为重视。 4、办理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缴纳费用时应填写批量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清单中的第一个号码。 注意: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有两种:一种是“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该证明文件所出具的文件中只包含授权后的专利;另一种是“批量专利、申请法律状态证明”,该证明包含授权后的专利和未授权专利,只有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可以请求办理。 5、办理“专利文档查阅复制证明”业务时,只请求专利局出具电子件,不收取费用。 6、通过邮寄或窗口办理请求业务的,应使用三种专利事务服务新表格。  2017年7月1日起,启用3种新表格,包括专利文件副本请求书、专利证明文件请求书、专利文档查询复制请求书。

专利服务介绍

专利服务介绍 一、专利加急 业务简介: 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需要2.5-3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需要12个月才能授权,其授权的时间均相对较长。针对企业为了申报科技项目、企业上市、产品上市等方面急需发明专利的需求,我们结合专利审批进度,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的思路和方法指导专利进度,从整合管理、时间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大力度,从而加速专利申请时间使企业的专利在9-12个月内获得授权。 承接范围:新申请专利加急、申请中途加急。 业务流程 二、专利风险代理 业务简介: 目前我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率在30%左右,整体通过率不高。为满足企业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我们创新业务模式,结合全面的检索技术和专业的专利分析技术,找准所申请专利的创新点,确保专利申请文件表达清晰,权利保护范围恰当准确,确保每件专利获得高质量的授权保护。我们承诺进入专利风险代理业务的发明专利,不授权不收费,专利风险代理成功率达到95%以上。 承接范围:新申请风险代理、中途风险代理、驳回风险代理。 业务流程: 三、专利挖掘 业务简介: 专利挖掘就是从创新成果中提炼出具有专利申请和保护价值的新的技术方案,让科研成果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使科研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回报,是一项极富技巧的创造性活动。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发保字〔2019〕52号)、《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国知办发保字〔2023〕49号)等相关工作要求,为发挥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汕头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对相关产业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规范备案主体以及代理机构的预审工作,促进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备案主体,是指在汕头保护中心所服务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在汕头保护中心受理的产业范围内完成备案,并纳入备案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代理机构,是指在汕头保护中心完成注册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利预审服务,是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申请之前,由汕头保护中心针对备案主体拟提交的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及无效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等进行的前置审查服务。 第二章  备案主体管理 第五条 备案主体应遵守《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和《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申请须知》(以下简称《申请须知》) 等文件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预审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备案主体的申请条件: (一) 登记注册地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态存/在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高校; (二) 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化工领域或机械装备制造领域; (三) 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 无未处理完毕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也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第七条 备案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预审备案申请表》); (二)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 汕头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第八条 汕头保护中心对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定后,备案完成,并在预审系统平台上予以通过。 第九条 备案主体应保证单位名称、知识产权负责人、联系人等信息的准确性。若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预审管理平台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材料和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表,名称变更审核合格前,不得提交专利申请预审案件;预审办理过程中,代理委托关系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汕头保护中心。 第十条 汕头保护中心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参与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企事业单位,对其备案申请、预审案件予以优先处理。 第十一条 汕头保护中心对备案主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备案主体若出现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的,将被取消备案资格。 第三章 代理机构管理 第十二条 汕头保护中心对涉及专利预审事务的代理机构实行注册登记管理,代理机构完成注册后方可接受备案主体的委托代理预审申请案件。 第十三条 代理机构的注册条件: (一)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 (二)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三) 近一年内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四) 无未处理完毕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四条 代理机构注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 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汕头保护中心对代理机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和不定期复核。 第十六条 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预审管理平台提交变更材料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代理机构若出现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情形的,将被取消注册资格。 第四章 预审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汕头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预审申请的相关规定,规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预审服务行为,对违反专利预审业务相关规定的单位,给予提醒、暂停预审服务或取消备案资格的处理,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汕头保护中心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有关规定对专利申请预审案件进行审查,严格把控预审案件的申请质量。 第十九条 备案主体与未备案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请求的,备案主体需作为第一申请人并提交共同研发证明材料。 […]

专利申请服务指南

目  录 一、专利申请方式 二、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 三、高价值专利 四、专利费用 一、专利申请方式 1.电子申请 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提交申请材料。 网 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 2.济南代办处面交或邮寄申请 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济南代办处面交申请材料,或者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济南代办处。 济南代办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咨询电话:0531-88198590、0531-68792010 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 邮编:250101 二、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 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是中国(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全省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一项免费服务,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在山东保护中心备案后,可提交专利预审申请,经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可大幅缩短高质量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 申请主体要求 (1)登记注册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2)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海洋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产业领域以山东保护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IPC分类号和洛迦诺分类号为准;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已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无恶意专利侵权、非正常申请专利、骗取专利资助等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5)承诺积极配合山东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工作,遵守专利预审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跟进专利预审服务事项,积极参加山东保护中心组织的培训、座谈等相关活动。 保护中心快速预审管理平台 保护中心快速预审管理平台:https://cnippc.cn/ 业务咨询电话 中国(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人:刘畅  李华宾 电话:0531-88198585、17600477682、18796089295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解瑞瑞 电   话:0538-5627315、19853879117 中国(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流程 三、高价值专利 2021年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时提到“以下5种情况的有效发明专利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范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同族专利:同族专利是指基于同一优先权文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地区间专利组织多次申请、多次公布或批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由至少一个共同优先权联系的一组专利文献,称一个专利族。在同一专利族中每件专利文献被称作专利族成员(Patent Family Members),同一专利族中每件专利互为同族专利。 专利维持:是指专利授权后维持其有效性的过程。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否则专利权会在期限届满前失效。专利维持费用随着维持年限的延长而增加,是否长时间维持专利取决于专利带来的预期收益与专利维持成本之间权衡的结果。通常而言,专利权人会为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长久支付维持费用。专利权人维持专利的愿望越强烈, 意味着专利的价值越高。 专利权质押融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投资公司作质押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融资方式。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四、专利费用 (1)电子缴费渠道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进入网上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操作。 网 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 (2)银行汇款、邮局汇款或济南代办处窗口面交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通过银行汇款、邮局汇款或济南代办处窗口面交相关费用,并及时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网址:http://fee.cnipa.gov.cn/),提交专利申请号(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 01银行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千佛山支行营业室 […]

2022版!四川省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成本价格核算研究报告

目   录 一、 项目背景 二、 项目思路 三、 研究方法 (一)专利代理业务服务流程的明确 (二)成本的核算 1. 直接成本的核算 2. 间接成本的核算 3. 单件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总成本的核算 (三)结果验证 四、 研究结论 一、项目背景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专利保护是激励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之一。四川作为知识产权强省,专利代理的角色和作用正不断彰显。然而,由于专利代理服务专业性强,创新主体难以判断专利代理服务质量优劣,往往仅通过服务价格的高低来选择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在服务价格难以满足正常服务成本的情况下,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为了生存难免会作出压缩服务成本的无奈选择。专利代理的价格直接影响着专利代理的质量,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着专利的法律价值。长此以往,将出现低价格劣服务的情况,最终可能出现专利难以起到保护创新的激励作用。为规范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的收费情况,引导创新主体选择质优价良的专利代理服务,同时约束不顾服务质量,恶意压低市场价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四川省专利代理师协会对四川省专利代理服务行业的成本价格进行核算研究,以期该研究成果对四川省专利代理行业起到积极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项目思路 本次四川省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成本价格核算研究思路如下: 首先,确定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法是成本核算研究的重要前提,研究方法合理,成本核算有据可循,得到的成本核算结果可信度就越高。本报告参考《专利代理机构成本核算》[1]和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的《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收费成本核算研究(2020年版)》[2],提出了本次四川省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成本价格核算研究的研究方法,以人力成本作为成本核算中心,采用估时作业法进行直接成本核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研究方法。 其次,确定研究对象。此次四川省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成本价格核算研究项目立足四川省的实际专利代理情况,明确本项目的研究对象为四川省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成本价格。 最后,对四川省内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业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专利代理师及流程人员的单位时间成本等内容进行调研,回收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调研数据,根据研究方法核算得出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成本价格。同时,根据各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实际代理收费情况验证该成本价格的合理性。 三、研究方法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以人力成本为成本核算中心可反映专利代理行业的特点。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流程人员直接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提供管理、支持等,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流程人员的成本为直接成本,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的成本为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之和构成专利申请代理服务的总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专利代理工作因需要客户配合、多件代理服务交叉进行等原因,往往单件专利代理服务是非连续进行的,难以直接精准获得单件专利代理业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因此,本项目在基于估时的成本核算中,以单件业务(例如一件专利申请)为基本单位,将专利代理服务分解成多个服务流程,然后对每个服务流程进行估时,将各服务流程的估时相加得到单件业务的总估时并按照其总估时进行成本核算,得到一件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所需要的直接成本,再按照直接成本的比例折算可得到单件业务的总成本。 (一)专利代理业务服务流程的明确 本项目参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布的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四川省专利代理机构的一般服务流程,将专利申请代理业务合理分别分解为多个服务流程。虽然不同代理机构的服务流程及其服务内容有所不同,但是总体来说本项目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流程及服务内容满足一般客户的基本要求,能反映四川省专利代理机构的一般服务水平。 专利申请分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不同,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的服务流程及服务内容也有所区别,因此,本项目分别对三种专利申请类型的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的服务流程进行了整理,如表1所示: 表1 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流程 目前,专利代理机构一般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供初步检索服务,没有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初步检索服务,且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初步检索服务,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给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完成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提供帮助,不是为了评判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需初步审查,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补正等程序,故三种专利申请类型中流程人员的服务流程相差不大,因此,本项目对三种专利申请类型中流程人员的服务流程进行了整合,整合后流程人员的服务流程如表2所示: 表2  流程人员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流程 (二)成本的核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指专利代理机构为相关工作人员支出的费用总数,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提成、保险、公积金、工位费、房屋、水电、税收及其他费用。本项目的总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成本的核算也相应的划分为直接成本的核算和间接成本的核算。 1. 直接成本的核算 直接成本包括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和流程人员的成本。本项目采用基于基本单位的估时作业法来进行直接成本的核算,以单件业务(即一件专利申请)为基本单位,将单个专利代理服务合理分解成多个服务流程,然后对每一个服务流程的有效工作时间进行估时,统计行业内单件业务每一个服务流程的平均有效工作时间及其总和,然后根据每单位时间所消耗的成本,计算得到一件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所需要的直接成本。 (1)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流程的分解 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流程的具体内容见本部分第(一)部分:专利代理业务服务流程的明确。 (2)有效工作时间的核算 本项目对单件专利申请代理业务进行的服务流程进行合理分解后,分别对各专利代理机构各个流程的有效工作时间进行调研,统计得出四川省专利代理行业单件专利申请代理业务各个服务流程有效工作时间的平均值,以各个服务流程的有效工作时间的总和作为单件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有效工作时间。 (3)单位时间成本的核算 单位时间成本指专利代理机构平均每小时为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流程人员支出的成本。 为了使统计结果更符合实际,本项目统计了一段时间内(6个月内)专利代理行业为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或流程人员支出的平均成本,然后根据该平均成本分别得出专利代理行业为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流程人员支出的单位时间成本。 为了计算的便利,本项目假定四川省专利代理机构平均每月工作天数为22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平均每月工作天数应为21.75天,本项目假定条件与法律规定出入不大)。根据该假定条件,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的单位时间成本=某段时间内专利代理机构为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支出的总成本÷某段时间内平均每月的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人数÷总月数÷22÷8,取各专利代理机构中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的单位时间成本平均值,则可得到专利代理行业的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单位时间成本。同理,根据前述计算方法可得流程人员的单位时间成本。 综上,单件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直接成本包括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和流程人员的成本,即单件业务直接成本=单件业务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有效工作时间×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单位时间成本+单件业务流程人员有效工作时间×流程人员单位时间成本。 2. 间接成本的核算 间接成本指专利代理机构为其他人员(为行政管理、人事、财务、IT、品宣、市场等工作人员)付出的成本。 各代理机构的其他人员结构具有较大差别,因此,不便以估时法统计间接成本,本项目直接调研各专利代理机构间接成本的数额,并根据调研计算出该代理机构间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此基础上,统计得出专利代理行业的平均间接成本比例。 […]

景闻浅笔丨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流程

一、 什么是快速预审?       专利审查的前置程序,预审通过后可加快审查。 预审程序指的是以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辖区符合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类业务申请预先审查服务。申请主体根据企业的需要可提出办理专利快速预审的请求,在专利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之前,由保护中心预先对申请文件进行的前置审查,使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缩短专利申请审查及授权周期。专利申请预审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行的专利快速审查工作的一部分。       专利预审的类型有: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权评价报告。它的目的就是加快授权、加快审查。 在通过快速预审流程且没有异常的情况下,各类型专利周期可缩短至: 发明专利授权周期可由原来的2-3年缩短至3-6个月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可由原来的6-9个月缩短至2个月左右; 外观专利授权周期可由原来的3-6个月缩短至1个月左右。 二、 专利快速预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预审请求人应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由于各地保护中心只受理其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提交预审前需要在所在地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走预审程序。其中,个人不能申请备案。 (二)专利申请的预审材料须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系统进行提交; (三)预审案件的分类号应当属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领域; (四)有共同申请人的,预审请求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五)不具备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况。 三、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不得提交预审的情形:       (一)按照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专利国际申请; (三)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四)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审查的申请; (五)分案申请; (六)存在低质量问题、非正常问题、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 (七)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 专利预审的内容、技术领域、分类号有哪些:       专利预先审查的内容包括对分类号的领域审查、申请文件的形式缺陷、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并进行检索判断其是否具有新创性。保护中心关于技术领域和分类号的要求,每个保护中心各不相同,预审请求人在提交预审申请前应看具体保护中心的要求。 专利预审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北京保护中心为例: 1.CPC客户端制作的包含XML格式的申请文件 2.形式自查清单表 3.共同研发证明材料(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适用) 4.其他材料 在提交预审申请时,应当按照各保护中心的要求提交文件。部分保护中心在提交专利申请前需要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提交专利预审。如河北省保护中心、安徽省保护中心、江苏省保护中心等,具体预约规则可咨询各地保护中心。 五、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的流程       […]

专利检索服务业的「四类成本」

专利检索服务中的「四类成本」 按照时间顺序,可以将成本分别沉没成本,劳效成本,边际成本和机会成本。 沉没成本决定了人们如何看待过去;劳效成本,边际成本决定了人们如何看待现在;机会成本决定了人们如何看待未来。 沉没成本是指以往发生的与当前决策无关的费用。它表示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存在形式有多种,比如时间、金钱、精力。它常用来和可变成本作比较,可变成本可以被改变,而沉没成本则不能被改变。 劳效成本顾名思义,即为劳动过程所消耗的成本。服务行业的主营业务成本是由单位劳效成本叠加核算而成,单位劳效成本通过劳动产生的时间价值得以体现。专利检索服务业的固定成本其实也是相对比较低的,但是其可变成本就非常高。 边际成本,简写为MC或MPC,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边际成本的计算公式为MC=△TC/△Q。一般而言,随着产量的增加,总成本递减增加,从而边际成本下降,也就是说的是规模效应。一般来说,边际效应越小越好。 机会成本指为从事某项经营活动而放弃另一项经营活动的机会,或利用一定资源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入。另一项经营活动应取得的收益或另一种收入即为正从事的经营活动的机会成本。应选择实际收益大于机会成本的经营项目,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佳配置。 沉没成本是学会放弃,劳效成本和边际成本是提质增效,机会成本是学会选择。 如何来降低沉没成本呢? 判断沉没成本的难点在于,一方面,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每一次的投入上去判定它到底会不会「对未来产生效用」,即事情是否沉没。另一方面,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来看,人们做决定会严重受到「锚定效应」的影响,即如何从沉没事件中走出来。 在沟通初始,就要学会减少去做无法计算时间价值的事情,如果连自己都不能量化价值,那么前期的沉没概率会比较大。进而为了使得沟通更高效,可以先谈收费,再谈解决方案。 除此之外,还可以尽量减少免费咨询,尤其是在已经拥有一定业务量时,注意把手头事情做好。要知道高效的专利检索服务需要大量的时间投入。 如何来降低劳效成本呢? 好饭不怕晚,在检索初始,就要了解专利检索的目的,让专利检索更好的为问题服务。在具体检索中,要注意提高检索水平,作业流程化,标准化。同时,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来做,专利检索具有很强的领域性,分工合作,彼此成就。 如何来降低边际成本呢? 机会成本做得最好的是互联网企业,比如一个App一百人用和一万人用,其成本并不会增加一百倍,边际成本迅速进一步降低到零。 专利检索服务作为定制化的服务,很难做到互联网中的边际成本为零,但是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来降低边际成本,例如录课,出书等方式。同时,也可以利用智能软件,提升流程化和模块化在不同项目中的可借鉴和可复制性。 如何来降低机会成本呢? 人们习惯的思维模式,是如果我去做这件事,失败了会损失什么?这是一种会计思维。 机会成本的思维模式是这样的: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我可能会失去什么?这是未来思维。 因此,面对有的选择的服务机会,不要一味的关注着眼前的机会,还是要看的更长远一些。 例如在专利检索中,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以选择为同一客户提供全面服务,和小伙伴们一起成长。 服务业一般包含有市场端和执行端,对于专利检索从业人员来说,这两部分都会有所涉及,上述四种成本的考量也均很有意义。 在市场端,可以考虑集约化,在一大段时间约客户上门(前提是单位不能太寒碜)或者拜访客户,集中精力搞市场;同时,服务业就如医疗业一样,医不叩门,如果可以引导客户上门化,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在业务类型上,还需要向高端业务发展,例如无效检索,FTO,专利挖掘布局检索等。 在执行端,对于需要和他人交流的问题,一定要注意一次性问清楚,说清楚。对于检索全过程,要进行拆分,制定流程管理,对于每部分的质量,要有一定的标准考虑,对于定制化的服务也要从中提取可流程化和标准化的内容来。将资源重复利用。

专利法律服务

u拥有稳定的专业团队。知识产权团队由深耕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资深律师、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人、专利工程师组成。团队成员多人取得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证”资格,团队成员稳定,能够为客户提供连贯而优质的专业服务。 u丰富的司法经验、良好的官方学术交流。团队成员平均每年处理100件复审、无效,30件诉讼案件,总结有一整套从调查、举证、保全、查处、诉讼到执行的切实有效的办案方法。团队成员与行政、司法机关保持经常性学术交流,能够及时掌握最新司法趋势与政策方向。   u技术覆盖广泛、复杂技术理解深入。团队成员保持对技术的持续学习,能够充分理解专利申请、无效及诉讼业务中的复杂技术问题,为“技术驱动型企业”赋能。 u高质量专利撰写能力。团队聚焦知识产权本质,对每一份委托,始终遵循国内一流企业质量标准,致力打造知识产权领域质量标杆。   u灵活有竞争力的收费。团队设立灵活并且富有竞争力的收费,能够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紧急程度、数量等弹性调整。 u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专利法律服务: 01/ 专利非诉讼服务 (1)专利授权确权 专利知识培训 专利挖掘及布局 专利撰写及申请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驳回复审 专利无效宣告 发明专利审查公众意见 高价值专利申请文件审核意见 (2)专利侵权维权 专利权评价报告申请 专利侵权风险分析(FTO)、规避设计 专利侵权可诉性法律分析 专利海关保护 专利侵权线索调查 专利侵权公证保全 专利侵权行政投诉、答辩 专利展会侵权投诉、答辩 专利侵权电商平台投诉、申诉 专利侵权律师函发送 (3)企业上市、投资并购前专利风险评估 (4)专利许可、转让谈判 (5)专利相关合同、制度拟定、审核 (6)专利事务法律顾问   02/ 专利诉讼服务 (1)专利权侵权纠纷 (2)专利权属纠纷 (3)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纠纷 (4)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 (5)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6)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7)专利侵权行政处理纠纷 (8)专利相关合同纠纷

两岸科创容器专利服务手册

尊敬的台湾专家: 随着两岸关系的持续改善,疫情后的通航和往来增强,台湾和大陆之间的科技交流和合作越来越密切。平潭研究院依托国家级台湾青年创业园,具有独特的地理和政策优势,为推进两岸科技交流和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为进一步推动台湾专才在平潭开展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我们启动“平潭研究院台湾专才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简称“两岸科创容器”行动。该行动将为台湾专才提供一系列创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助力他们在平潭创新创业、实现自我价值。 “两岸科创容器“行动计划,是一个专为台湾专家量身打造的一站式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我们将携手厦门大学各优势专业的学科资源和专家团队,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专利服务,助您轻松实现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规模化。 我们深知您的创新激情和才华,因此,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系列全方位的支持,包括专利转移、专利策划、专利申请、专利委托转让等经纪人服务,以及政府奖补支持。我们将与您紧密合作,共同克服创业过程中的难关,实现您的科技成果转化。 在过去的合作中,许多台湾专家已成功地将他们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商业价值,我们期待您也能成为这一成功案例中的一员。 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共同书写两岸科技成果转化的辉煌篇章! 本手册旨在介绍合作模式、服务内容、条件以及流程,助您轻松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一、合作模式 项目采用市场化收费服务和联合开发两种模式,并由各级政府给予奖补支持。 二、服务内容 01 专利升级服务 提供专利技术咨询、专利技术调研、专利技术分析、专利技术开发和专利技术转移等服务。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帮助提高专利的商业价值和保护范围,降低专利管理和运营成本,促进创新和商业化转化。 02 专利容器服务 提供专利联合申请、专利从台湾转移到大陆、专利转化代理、专利评估、专利策划和专利宣传等服务。帮助全面管理和运营专利,提高专利价值和竞争力,降低专利管理和运营成本,促进创新和商业化转化。 03 专利成果转化 提供科技成果的“绿色通道”和“快速通道”,降低落地门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和收益。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商业化的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 三、申请条件 台湾籍专业人士,具备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拥有具有商业价值的科技成果和专利。 专利申请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新颖性: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是新的,即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开过或者被公众所知晓。如果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开或公众所知晓,那么就不符合新颖性的要求。 创造性: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创造性,即与已有技术水平相比有较大的差异性。如果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与已有技术水平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异,那么就不符合创造性的要求。 工业适用性: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工业实用性,即能够在工业领域得到实际应用。如果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能在工业领域得到实际应用,那么就不符合工业适用性的要求。 可描述性: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清晰、明确地被描述出来,以便于他人理解和实施。如果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能够被清晰、明确地描述出来,那么就不符合可描述性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专利申请的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四、服务流程 01 项目申请 请将个人简历、成果介绍、商业计划书等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或线上平台。 02 项目审核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步判定所申请专利是否具备专利申请条件,初步判定申请类型审核通过的项目将获得相应支持。 03 合作签约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权责、期限等事项。 04 项目实施 依据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05 项目评估 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06 项目成果转化 根据项目成果,协助您完成成果转化,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助您在平潭创新创业、实现自我价值。期待与您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两岸科创容器”项目团队 优先审查: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服务指南的公告》有以下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申请办理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福建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