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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环保企业发展的融资新途径(一)
“十一五”以来,环保产业年均增速已经超过15%,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到2015 年底,整个中国节能环保产业价值近4.5 万亿,其中环保产业产值约1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总投资预计超过17万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两倍以上。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要达到GDP的3%左右。从大的时间节点来看,投资具有底层核心技术的环保产业企业,正逢其时。
然而,在环保产业从业者看来,利好政策虽多,生存依旧很艰难。甚至有行业观察家断言,“五年内将有大批中小环保企业死亡”。其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中小型环保企业的融资困难。以下详细介绍几种适合于中小型环保企业进行融资的新途径。
一、融资租赁专项融资途径
1、融资租赁业务概况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为后者提供融资服务,随后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物件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的融资模式。融资租赁以租赁为表象,以融资为实质。
随着近年来环保产业热的持续,目前,众多融资租赁公司业务逐渐向节能环保产业拓展。从2010年开始,融资租赁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里的固废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及管网、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治理、新能源光伏产业等细分领域中都逐渐得到了应用。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以来,融资租赁在环保产业领域的发展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通过融资租赁进行融资的节能环保产业领域里的企业逐渐增多,融资规模逐年增大;融资租赁标的物逐渐由单一的节能环保设备向工程及附属权益扩展,融资租赁形式更加灵活。以购买节能环保设备为目标的客户多选择直接租赁模式,而拥有自有设备和资产的融资客户主要选择售后回租模式。
2、与传统信贷相比,融资租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融资租赁形式灵活、门槛低,能够缓解企业的现金流压力,盘活企业资产,解决资本金问题。在环保项目建设过程中,融资租赁可以为各类环保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从项目融资来看,污水、固废处理等领域投资项目普遍需要大量资金,地方政府和银行对特许经营权作质押品的认可度不高。从项目的现金流来看,项目建设初期需要大量资金购买设备,但无法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因而较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资金和供给的不平衡,影响项目进度。然而,融资租赁模式更关注未来项目的现金流而非已投入资金量或者抵押物及担保,门槛低又灵活,因而项目更易在建设初期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融资,加快项目进度。
第二,融资租赁可以实现更高比例的融资额,一般为设备价值的70%以上甚至100%。融资租赁以租赁为表象,以融资为实质,因此售后回租模式对于设备价值多以购买款核算,而不考虑设备的折旧。
第三,融资租赁利率略高于银行,但融资期限更长。融资租赁的费用一般包括租赁费,手续费和保证金,平摊后其内部收益率一般结余7%~9%之间,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其中,租赁利率一般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并有一定程度的上浮(10%以内)或下降(较少)。以某融资租赁项目为例,租赁利率为13%,其中租赁手续费为6%,若将租赁手续费分摊到每年度(不考虑时间成本),融资综合成本为7.2%,略高于银行同期信贷的基准利率(6.9%)。
从信贷周期来看,银行资金的周期一般比较短,为6~12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而融资租赁的融资周期较灵活,租期与租金可根据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灵活安排,甚至可与项目投资回收期相匹配。目前,融资租赁的融资期限为3~5年,有的可达8年。
第四,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中,因此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融资租赁门槛低于信贷,不以企业全部资产和信用为门槛,仅总体考虑租赁资产和未来现金流的偿债能力,对企业资信和担保要求要低于银行。整体而言,融资租赁的低门槛以及表外融资特性,对于中小型环保企业来说更加适用。
3、融资租赁的常见模式
融资租赁常见的模式有直接租赁模式、售后回租模式、经营性租赁模式和经营性售后回租模式。
直接租赁模式下,企业(承租人)与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出资向双方认可的制造商购买设备,承租人选择双方认可的EPC公司施工建设,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售后回租模式下,企业(承租人)与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支付设备购置款(即名义购置),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经营性租赁模式下,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的全部合法批件,租赁公司(出租人)提供全部建设资金,出租人购买设备并选择EPC公司,待工程建成投产后,出租人根据项目总投资比例取得相应股权,并在收取承租人缴纳的一定额度保证金后,将工程经营权租给经营方(承租人,不一定就是前述项目公司),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经营性售后回租模式下,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资产转让给租赁公司(出租人),租赁公司将项目经营权租赁给经营方(承租人,不一定就是前述项目公司),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4、环保产业融资租赁案例
案例1:华能集团旗下的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近年积极投身绿色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的投融资业务。2014年10月,在云南省石林市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约5亿元人民币,建成100MW规模的光伏发电厂;2015年3月,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在山东省莱州市建设98MW的风力发电项目。
案例2:桑德环境公司于2012年5月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1.5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 60个月,融资比例达92%。
案例3: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博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约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融资比例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