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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

据新华社11月19日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部署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让困难家庭孩子拥有美好未来,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7月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来,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融资难、融资贵”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呈现缓解趋势,但仍然是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

一是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

二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银行通过社区、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

三是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

四是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信贷投放“喜大厌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费用。

五是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金存量,简化小微、“三农”金融债等发行程序。

六是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七是支持跨境融资,让更多企业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国装备“走出去”。

八是完善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使信用好、有前景的企业“钱途”广阔。

九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虚高”的贷款利率。

十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遏制不规范收费、非法集资等推升融资成本。用良好的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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