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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四项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 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

1、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扩大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规模,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针对融资难融资贵主要集中在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问题,要将释放的增量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推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水平。

2、推动银行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确保今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3、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费用。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度支持小微企业2000亿元担保贷款、户数10万户以上。各地要尽早实现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的目标。

4、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清理规范企业抵押登记、资产评估、过桥等附加费用,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和违规收费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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