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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坚:投融资规划是咨询业务的蓝海

10月21日,由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邦瑞明”)主办,荣邦瑞明城市中国研究院承办的“城市中国沙龙第26期:投融资规划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在京成功举办。

研讨会环节由荣邦瑞明副总经理杨涛主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所长彭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北京大学金融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一鸣,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世坚参加了研讨。

主持人:天通苑是城镇化过程比较典型的地区。2002年、2008年,2014年是中国城镇化发展周期里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年份,刘世坚总经理参与过我们国家投融资体制研究,是这一块的第一批专家,请刘总从城镇投融资角度讲讲,这个领域的实践和经验。

刘世坚:首先感谢荣邦瑞明董事长李伟和副总经理彭松的邀请。我研究生学的是系统工程,所以对系统工程方法不陌生,但是在实际应用方面,我觉得是条很艰辛的路,特别在中国当时的环境下。说白了1978年以后,我们的地方政府采取的是类公司化运作的形式,我们看重实效,看重短期效果,而不是着眼长远,因为当时急需解决的问题太多了。

说到城镇化开发,我觉得这么多年这块工作做得比较粗糙,包括PPP也有这方面的问题。从2016年开始,我就不断的给PPP泼凉水,不是说PPP不好,只是觉得做的太快了,忽视了很多宏观层面的东西。国家这么大,不能够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去发展,一定要有宏观层面的思考。很难得有投融资规划这么一条思路,这么多实践出来,确实不易。

我们应该从四个层面重点关注。第一个层面是提升能力的建设。彭总刚才讲了地方政府是很有智慧的,确实是有为官之道还有执政的智慧,但同时面对新生事物,执行国家政策的时候需要有能力建设。

第二个层面是制度建设。除国家顶层设计之外,地方政府层面也是需要顶层设计,要有制度建设。贯彻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的相关政策时,还要有相应的地方上的对策,需因地制宜。

第三个层面是各类冲突的识别和解决。实际上这是一个制度经济学的问题。我们在为前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做PPP立法研究的时候,发现PPP和其他投融资模式推广的最大问题是法律冲突或制度冲突,是制度经济学问题。新的投融资理念,包括PPP这样理念放到中国来一定会跟旧有的规则发生冲突,其中最直接的冲突是法律冲突。

我们需要把这些冲突从实践当中提出来做研究、做课题。不做深入理论探讨,仅仅是各种闪躲和规避是没有用的,到实务层面这些问题都会冒出来,甚至会踩雷,包括我们现在关注的合规也是这个问题。所以我们要正视这些冲突。

第四个层面是要做综合咨询。我们不仅要做PPP还要做综合咨询,一方面投融资规划;另一方面要把项目可研和投融资模式之间的桥梁搭建起来,可研在我们国家已经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对于很多项目都是强制性的。但是光做可研不考虑PPP实施方案,中间还是无法衔接,项目还是会有问题。我们提倡做综合咨询从项目建议书和可研开始,从项目经营中考虑能不能做PPP,怎么衔接,从可研到评价项目咨询要衔接。

刚才趁嘉宾发言的时间,我快速浏览了一下这本书(《投融资规划理论与实务》),简单总结了投融资规划的三个作用,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各位批评指正。

首先,投融资规划可以理解为政府职能的延伸、分解和细化,原来政府做的相对比较糙,咨询机构可以在这方面给予专业助力。

其次,对于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投融资规划也是他们在投资理念和路径方面的必由之路。要想不做盲目投资、融资,投融资规划这个理念、路径、工具是要用好的。

再次,投融资规划业务是当前国内中介机构特别是咨询机构的短板。大多数咨询公司是不具备这种能力的,这是将来咨询公司业务上的蓝海,但是水性不好的话也很难赚到钱。某种程度上来说,需要我们通过研究,总结、提炼,去对行业内游戏规则产生影响,让它向良性方面发展。这个要求可能有点高,但是怎么去影响游戏规则,给整个行业创造出蓝海市场,同时又能更好地提供专业服务,值得我们好好研究。

主持人:中央改革地方政府要跟着改革,咨询机构更多服务的是地方政府,所以中央改革的时候,作为咨询机构就要针对地方政府有新的发展理念和方法手段。请刘世坚总经理结合投融资规划,或结合其他发展理念,谈谈作为咨询机构来讲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地方投融资工作应该怎么应对其中的变化。

刘世坚:一直以来,我都在特别认真的思考一件事情。刚刚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主任吴亚平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所长彭程讲到两个点,那就是投什么项目和资金从哪来。其实,基础设施投融资根本性问题是资金从哪来?用到哪里?怎么回来?如果要回避这三个问题那就会进入死循环,大量PPP项目就是这三个问题没有回答好。我们通过大力度的推广PPP模式解决了资金从哪来?并用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但怎么回来呢,现在的PPP模式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前段时间发改委组织了一次全国范围的调研,我去了很多省市包括西部、中部、东南沿海等地,走了一圈。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国不论是哪个地方哪个城市,深圳、上海、北京除外,绝大部分地区都是中央的财权和地方事权不平衡,基本上所有问题,都是由财权、事权不平衡引发的。财权不在手里,但事权很大,要不做GDP考核过不去,但是要做地方债政策一下紧、一下松,搞的大家很难把控。有时候融资的时候是合规的,融来之后现在说不合规,平台公司的老总也为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关键。

另外,国际背景也不能忽视,中美贸易摩擦也好,中美贸易战也好,肯定不是短期之内能够解决的事情,要做好中长期打算,这是不容忽视的背景,政府行为投资逻辑要因此而做调整。现在很多投资人关注政策,却有点忽略这个大背景,更多关注国内的政策,地方债金融风险管控,当然这些眼前问题当然要关注。但也不要忽略了刚刚主持人讲的“三架马车”,进出口贸易是很重要的马车,今年看来没有明显受到影响,大家抢着把明年单子做了,但很多研究数据显示,明年这架马车可能会是一个问题。

之前谈金融风险防控的时候,很少有人关注这个问题对PPP的影响,如果有投资人,特别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曾关注到这个政策背景,对投资行为进行及时调整的话,我想可能不至于到今天的地步。

总体而言,基础设施投融资包括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有基本逻辑,这些逻辑基本上不会变。我们做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不能够偏离这些逻辑。

第一个逻辑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使其应该能够得到外部支持,主要来源于政府,特别在中国。

第二个逻辑是外部性效应使其得到溢价回收。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是体现在能赚钱,而是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外部性应该得到溢价回收,外部效应发挥出去之后并不能直接从使用者手里拿钱,比如地铁本身不赚钱,但让地铁沿线土地增值商户价值增值了,地铁周边的人老百姓买了房子之后房子增值了,作为收益群体有溢价,是要有回收机制。

第三个逻辑是政府权利和义务有条件限制性让渡,特许经营、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下的政府权利和义务的有条件让渡,使其得到投资人的股权投资。

第四个逻辑是有一些项目是由使用者付费,具备一定的商业性,能够藉此获得债权融资。

这四层逻辑是基本不变的,我们从这些逻辑中看解决方法,解决资金从哪里回来的问题。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推XOD的理念,这个跟投融资规划是密切相关的, XOD不限于公共交通,要拓展到教育、医疗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就像国内的重点大学在某个城市建立一个附中,学校对周边地产有提升效应;再比如新建一个医院,医院是三甲的话周边价值也会提升,一些环境设施,如公园、绿化等,X就是这个概念。XOD的理念更注重我刚才讲的第二层逻辑,溢价回收,X来了带动周边,形成反哺,有很多路径,可以抽税,可以划定特殊的抽税区域,这个在TOD理论里面有很好的实践。德国、日本都是有相应的机制实现,我觉得呼应一下陈老(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光亚)讲的,投融资规划包括XOD投融资模式要有一个去土地化的功能,不能一天到晚想着、盯着一块地。要知道,地不一定能立即拿回来钱,即便做了产业新城,这个地也需要时间来消化,而且前期要很大的投入,想从地价升值通过卖房子把这个钱迅速回收不太现实,所以要考虑别的渠道。

政府要支持你,不是说光卖个地给你,要从税收,从产业规划角度做支持,让投资人能够特别清晰的看到这笔钱砸下去土地开发做完,周边所谓的XOD的X做完之后,看到资金回流和回流路径,这个路径特别重要,要有法律法规的保护,而不仅仅依据和政府签的PPP协议。

为什么目前一些PPP的龙头企业,会陷入现在这么大的困境,有两个原因:一是融资难融资贵;二是回收资金太慢,今年钱后年给,长此以往企业就难以为继了。死掉之后,一大堆烂摊子、一大堆存量就得消化,实际上成本也是蛮高的。所以我觉得不管从投融资角度来讲,还是咨询机构实务操作来讲,除了给政府提供单向的咨询之外,可能需要更多灌输一些理念,从地方层面做一些创新,不仅仅是做一个产品,更多的创新是资金从哪来,怎么拿回来?这个循环要不做起来的话,所有基础设施和服务都是无底洞,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投的起这个钱,像美国那么富有的国家,也承担不起。去过美国的都知道,美国的高速公路并不怎么样,为什么?就是因为没有钱去修。只有创新理念,投入有回报才会投,这是理性的。如果不理性一定会造成巨大的地方债务压力,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这不是财政、发改委或地方政府任何一方的责任,它是一个逻辑演变的必然结果.规避不了,逃脱不了,我们要顺着这个逻辑做事情。

我对《投融资规划理论与实务》里的很多内容深有同感,希望将来大家一块深入探讨做真正的制度及投融资模式创新,而不仅仅在一些方法上,路径上去做技术调整。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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