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由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邦瑞明”)主办,荣邦瑞明城市中国研究院承办的“城市中国沙龙第26期:投融资规划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在京成功举办。
研讨会环节由荣邦瑞明副总经理杨涛主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所长彭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北京大学金融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一鸣,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世坚参加了研讨。
说到城镇化开发,我觉得这么多年这块工作做得比较粗糙,包括PPP也有这方面的问题。从2016年开始,我就不断的给PPP泼凉水,不是说PPP不好,只是觉得做的太快了,忽视了很多宏观层面的东西。国家这么大,不能够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去发展,一定要有宏观层面的思考。很难得有投融资规划这么一条思路,这么多实践出来,确实不易。
我们应该从四个层面重点关注。第一个层面是提升能力的建设。彭总刚才讲了地方政府是很有智慧的,确实是有为官之道还有执政的智慧,但同时面对新生事物,执行国家政策的时候需要有能力建设。
第二个层面是制度建设。除国家顶层设计之外,地方政府层面也是需要顶层设计,要有制度建设。贯彻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的相关政策时,还要有相应的地方上的对策,需因地制宜。
第三个层面是各类冲突的识别和解决。实际上这是一个制度经济学的问题。我们在为前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做PPP立法研究的时候,发现PPP和其他投融资模式推广的最大问题是法律冲突或制度冲突,是制度经济学问题。新的投融资理念,包括PPP这样理念放到中国来一定会跟旧有的规则发生冲突,其中最直接的冲突是法律冲突。
我们需要把这些冲突从实践当中提出来做研究、做课题。不做深入理论探讨,仅仅是各种闪躲和规避是没有用的,到实务层面这些问题都会冒出来,甚至会踩雷,包括我们现在关注的合规也是这个问题。所以我们要正视这些冲突。
第四个层面是要做综合咨询。我们不仅要做PPP还要做综合咨询,一方面投融资规划;另一方面要把项目可研和投融资模式之间的桥梁搭建起来,可研在我们国家已经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对于很多项目都是强制性的。但是光做可研不考虑PPP实施方案,中间还是无法衔接,项目还是会有问题。我们提倡做综合咨询从项目建议书和可研开始,从项目经营中考虑能不能做PPP,怎么衔接,从可研到评价项目咨询要衔接。
刚才趁嘉宾发言的时间,我快速浏览了一下这本书(《投融资规划理论与实务》),简单总结了投融资规划的三个作用,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各位批评指正。
首先,投融资规划可以理解为政府职能的延伸、分解和细化,原来政府做的相对比较糙,咨询机构可以在这方面给予专业助力。
其次,对于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投融资规划也是他们在投资理念和路径方面的必由之路。要想不做盲目投资、融资,投融资规划这个理念、路径、工具是要用好的。
再次,投融资规划业务是当前国内中介机构特别是咨询机构的短板。大多数咨询公司是不具备这种能力的,这是将来咨询公司业务上的蓝海,但是水性不好的话也很难赚到钱。某种程度上来说,需要我们通过研究,总结、提炼,去对行业内游戏规则产生影响,让它向良性方面发展。这个要求可能有点高,但是怎么去影响游戏规则,给整个行业创造出蓝海市场,同时又能更好地提供专业服务,值得我们好好研究。
前段时间发改委组织了一次全国范围的调研,我去了很多省市包括西部、中部、东南沿海等地,走了一圈。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国不论是哪个地方哪个城市,深圳、上海、北京除外,绝大部分地区都是中央的财权和地方事权不平衡,基本上所有问题,都是由财权、事权不平衡引发的。财权不在手里,但事权很大,要不做GDP考核过不去,但是要做地方债政策一下紧、一下松,搞的大家很难把控。有时候融资的时候是合规的,融来之后现在说不合规,平台公司的老总也为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关键。
另外,国际背景也不能忽视,中美贸易摩擦也好,中美贸易战也好,肯定不是短期之内能够解决的事情,要做好中长期打算,这是不容忽视的背景,政府行为投资逻辑要因此而做调整。现在很多投资人关注政策,却有点忽略这个大背景,更多关注国内的政策,地方债金融风险管控,当然这些眼前问题当然要关注。但也不要忽略了刚刚主持人讲的“三架马车”,进出口贸易是很重要的马车,今年看来没有明显受到影响,大家抢着把明年单子做了,但很多研究数据显示,明年这架马车可能会是一个问题。
之前谈金融风险防控的时候,很少有人关注这个问题对PPP的影响,如果有投资人,特别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曾关注到这个政策背景,对投资行为进行及时调整的话,我想可能不至于到今天的地步。
总体而言,基础设施投融资包括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有基本逻辑,这些逻辑基本上不会变。我们做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不能够偏离这些逻辑。
第一个逻辑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使其应该能够得到外部支持,主要来源于政府,特别在中国。
第二个逻辑是外部性效应使其得到溢价回收。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是体现在能赚钱,而是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外部性应该得到溢价回收,外部效应发挥出去之后并不能直接从使用者手里拿钱,比如地铁本身不赚钱,但让地铁沿线土地增值商户价值增值了,地铁周边的人老百姓买了房子之后房子增值了,作为收益群体有溢价,是要有回收机制。
第三个逻辑是政府权利和义务有条件限制性让渡,特许经营、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下的政府权利和义务的有条件让渡,使其得到投资人的股权投资。
第四个逻辑是有一些项目是由使用者付费,具备一定的商业性,能够藉此获得债权融资。
这四层逻辑是基本不变的,我们从这些逻辑中看解决方法,解决资金从哪里回来的问题。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推XOD的理念,这个跟投融资规划是密切相关的, XOD不限于公共交通,要拓展到教育、医疗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就像国内的重点大学在某个城市建立一个附中,学校对周边地产有提升效应;再比如新建一个医院,医院是三甲的话周边价值也会提升,一些环境设施,如公园、绿化等,X就是这个概念。XOD的理念更注重我刚才讲的第二层逻辑,溢价回收,X来了带动周边,形成反哺,有很多路径,可以抽税,可以划定特殊的抽税区域,这个在TOD理论里面有很好的实践。德国、日本都是有相应的机制实现,我觉得呼应一下陈老(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光亚)讲的,投融资规划包括XOD投融资模式要有一个去土地化的功能,不能一天到晚想着、盯着一块地。要知道,地不一定能立即拿回来钱,即便做了产业新城,这个地也需要时间来消化,而且前期要很大的投入,想从地价升值通过卖房子把这个钱迅速回收不太现实,所以要考虑别的渠道。
政府要支持你,不是说光卖个地给你,要从税收,从产业规划角度做支持,让投资人能够特别清晰的看到这笔钱砸下去土地开发做完,周边所谓的XOD的X做完之后,看到资金回流和回流路径,这个路径特别重要,要有法律法规的保护,而不仅仅依据和政府签的PPP协议。
为什么目前一些PPP的龙头企业,会陷入现在这么大的困境,有两个原因:一是融资难融资贵;二是回收资金太慢,今年钱后年给,长此以往企业就难以为继了。死掉之后,一大堆烂摊子、一大堆存量就得消化,实际上成本也是蛮高的。所以我觉得不管从投融资角度来讲,还是咨询机构实务操作来讲,除了给政府提供单向的咨询之外,可能需要更多灌输一些理念,从地方层面做一些创新,不仅仅是做一个产品,更多的创新是资金从哪来,怎么拿回来?这个循环要不做起来的话,所有基础设施和服务都是无底洞,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投的起这个钱,像美国那么富有的国家,也承担不起。去过美国的都知道,美国的高速公路并不怎么样,为什么?就是因为没有钱去修。只有创新理念,投入有回报才会投,这是理性的。如果不理性一定会造成巨大的地方债务压力,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这不是财政、发改委或地方政府任何一方的责任,它是一个逻辑演变的必然结果.规避不了,逃脱不了,我们要顺着这个逻辑做事情。
我对《投融资规划理论与实务》里的很多内容深有同感,希望将来大家一块深入探讨做真正的制度及投融资模式创新,而不仅仅在一些方法上,路径上去做技术调整。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