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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真想防止融资性贸易,最好的办法是:禁止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

不出事叫贸易,出了事叫融资性贸易!

这已经不是大部分从事贸易国企的困惑,其实国资委跟国企一样困惑。

为什么?

因为融资性贸易一是界定难;二是取证难;

界定难的原因是:

大宗商品贸易本身具有非常强的金融属性,主要靠挣金融的钱。

就目前信息对称这么厉害,如果大宗商品贸易不挣金融的钱,基本上也就没有大宗商品贸易了。

那能不能挣大宗商品涨跌的钱?

当然不能,没人有这个能力可以预测大宗商品价格涨跌,挣大宗商品涨跌的钱,无疑是在作死。

那能不能挣关系的钱?

关系的背后是什么?是利益!

国企能给上下游企业个人利益嘛?当然不能!

大宗商品贸易,主要是企业对企业的交易,他们之间的交易相比个人与企业的交易,有一个很大的区别是:

不是预付,就是赊销!

除此之外,大宗商品分布在全球,运输时间长,必须要持有现货,来保证下游的需求。

如果没有下游需求,自己先进一堆货等着卖行不行?

风险大和成本高!

所以,为了避免风险大和成本高,最好的方式就是以销定产,也就是有了确定客户需求,才去采购。也就是出现了背对背的两个合同。

取证难的原因是:

贸易不像工厂生产,商流、物流、资金流稍事即纵,想证明贸易,只能靠合同、发票等一些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如果遇到国企贸易合同资料完备,心理素质好,践行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心态,死不承认,国资委只靠自己也很难认定是融资性贸易。

界定难、取证难,如果国资委真想防范融资性贸易,最有效的办法:

禁止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

那为什么只禁止大宗商品贸易,而不是其他贸易呢?

其一,大宗商品标准化程度高、品牌溢价低,上下游企业都会同意更换贸易主体。

例如比亚迪的一个稳定供应商,一个国企想做在中间拖资金,从原来的供应商直接给比亚迪供货,变更成供应商给国企供货,国企给比亚迪供货,比亚迪肯定不同意。

其二、大宗商品交易金额大,对于国企想快速做大营收的,大宗商品贸易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其三,大宗商品金融属性强,国企正好有这个资金优势,方便介入。

如果现在全部禁止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后果是什么?

会出现系统性风险!

包括金融系统性风险和供应链系统性风险!

为什么会出现系统性风险?

大宗商品最少是几百万亿的市场,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因为现在银行很少涉及大宗商品的融资,中国绝大部分大宗商品贸易的资金,是由国企来承担的。

一旦禁止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几百万亿的市场,银行等金融金融机构又补不上,资金流就会断裂,就会出现系统的金融风险。

因为大宗商品贸易本身具有金融属性,没有金融,也就没有了大宗商品贸易,大宗商品是所有供应链的源头,随之而来的,会出现供应链的系统风险。

想想,后果都是可怕的!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非得需要贸易商,大宗商品的直接需求方直接跟矿山、农户、油田签订协议,直接现结,不就完了嘛?

像瓜子二手车宣传的那样,就可以实现:

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

哈哈!

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是早上没吃药,或者药吃多了!

关于原因,我这里就不细说了。不懂的可以去看看西方微观经济学,大概率就会懂了。

如果不懂,大概率不是不懂,是不想懂!

我经常说过一句话:

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也会有人说,让银行去解决不就行了嘛?

我的观点是:

银行不是万能的!

如果银行是万能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地方金融组织等机构都该关门了。每个机构都有每个机构的优势和劣势,及它的适用边界,想用一个机构或者一个方法、工具,解决所有的问题,这根本不现实。

对于市场有需求,又是正当的,我的态度是:

宜疏不宜堵!

有风险,咱们可以加强防范,不能一关了之。

例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相关人员,贪腐非常厉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非常大的损失,难道我们要把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取消了嘛?

当然不能!

我们要加强宣传、加强监督、加大惩罚、减少权力、高薪养廉等各种方法和措施来防范。

因噎废食、躺平,是不行的!

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

当然,我也是非常支持国资委加强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监督管理,毕竟大宗商品贸易与正常的贸易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对于因融资而贸易、虚假贸易、只提供资金不深度介入贸易、没有建立全面、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业务中出现廉洁问题等行为,一定要加强监督。

国企大宗商品贸易出现问题,特别是出现巨大损失的,更多的是:

自己人出现了问题!

把人管住了,就可以避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风险。

大宗商品贸易,只要不投机,风险并没有那么大!

所以,国资委对于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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