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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及资本市场融资趋势分析

“主要内容

一、民营企业外部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构
民营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外部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结构化融资以及股债混合性融资等。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普遍企业规模小,银行贷款仍是民营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随着多年资本市场发展,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多元化,一些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逐渐从单一的银行信贷转为多渠道融资,资本市场成为银行信贷外的重要融资场所。资本市场的融资结构上表现出股权市场为主,债券市场为辅的特征。

二、民营企业股权上融资趋势及特征

在发行股票注册制改革和北交所等政策利好下,民企股权融资规模比较稳定,近三年来规模在6500亿元至7500亿元区间。2023年前三季度,在经济承压、盈利不佳和监管审查严格等因素影响下,民企股权融资规模同比下降40%。对比其他企业,民企通过股权融资的规模和企业数量均领先于央企、国企等主体。

三、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现状及特征

(1)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情况:企业债券在2011年之前发行量较小,每年发行总额不超过千亿;2011-2016年,随着发行门槛降低和可转债、可交换债等品种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规模持续增长,在2016年达到历史顶点,规模首破万亿。2017年至今,受民企债违约、“去杠杆”政策、机构风险偏好、房地产政策和外部环境冲击等多重因素影响,民企债发行规模持续下降,在2018年净融资额转负后,此后每年的净融资均处于净偿还状态;

(2)民企债券融资特征:中长期民企债品种以公司债、可转债和中票为主,可转债增长明显;民企主体信用重心呈上升趋势,2018年以后加剧向中高等级集中;近年民企中长期普通债券增信率上升,低等级主体债券增信率高企;发债行业以房地产、综合等为主;发债行业以房地产、综合等为主,但2016年后融资规模逐步震荡下行,新兴行业发行规模近年增长明显;民企债券融资成本平均高于国有企业100BP左右,2023年利差有所收窄;

(3)民营企业创新债券品种发行情况:2020-2022年民企债券创新品种主要为科创债、可持续债券、可续期类债券、项目收益债以及乡村振兴债等。2022年民企债券创新品种规模大幅扩容,主要是由正式推出的科创债和相关标准确定的绿色债券带动的。2023年前三季度,民企债券创新品种规模发行规模有所加快,规模靠前的品种为科创债和可持续债券。

2023年11月27日,人行、金监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要求“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在今年7月出台“民营经济31条”、9月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后,政府部门再度出台重磅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可见其特殊性和重要性。本文总体梳理民营企业目前的融资渠道和融资结构,概括民企股权融资趋势,重点解析近10年来民企债券融资的发展趋势、融资特征等,为理解民企融资现状、解决民企融资难题、支持民企发展等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一、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构

 

(一)民营企业外部融资渠道

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民营企业成立之初,主要依赖自有资金,随着企业成长发展,则更加依赖外部融资。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民营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特点。根据资金属性,外部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结构化融资以及股债混合性融资等。

1、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指具有定期利息支付和到期还本义务的融资方式。债务融资具有税盾优势,即利息可在税前列支,起到抵税的作用。而且,债务融资在获得大额外部资金的同时不会稀释股权,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但债务的按时支付义务加大了企业的流动性压力和经营压力,尤其在企业经营不景气时容易产生流动性危机,债务违约尤其公开市场债券违约会给企业经营和再融资产生很大负面影响,加大了企业的不稳定性。

债权融资渠道多样,包括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以及其他非标融资渠道。

其中,银行贷款是各类企业最主要的债权融资渠道。银行贷款具有手续相对简单,申请门槛较低,审批时间短、企业信息不公开等优势,适合不同规模的企业,但银行对贷款申请的审查和评估相对严格,一般不愿意发放大额长期贷款,对资信较弱的企业,银行可能要求增加抵质押担保。对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而言的,缺乏足够的合格抵质押品成为贷款融资的障碍。

债券融资具有可突破银行贷款规模和期限限制,可交易流通、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债券融资的灵活性相对较高,现行的储架发行、常发行计划等发行机制增强了发行人的融资便利性,发行人也可通过回售、赎回、可转换条款等债券条款来调整灵活资本结构。但是,债券的发行门槛较高,发行过程繁琐,监管严格,资金用途有一定限制。公开发行债券的企业要求披露的内部治理、经营、财务等信息,受社会监督,受到更大的信用约束。因此,债券融资更适合中大型企业以及处于成熟期的企业。

除了银行信贷和债券融资,债权融资还存在融资租赁、信托等非标融资,以及民间借贷、小贷公司贷款等。一些信用资质偏低的民营企业在信贷和债券融资受阻时可能会选在门槛相对较低的非标融资。非标融资形式多样,成本通常高于银行贷款和债券,过度依赖非标融资容易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此外,一些民营企业可能还会选择灵活度更高、门槛更低的民间借贷、小贷公司贷款等方式,不过也要承担更高的成本,而且借贷规模往往有限。

2、权益融资

外部融资中,越来越多民营企业通过权益融资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相对于债券融资,权益融资没有固定日期还本付息的压力,能有效的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权益融资通常会稀释原有股东股权,而且权益融资后股息红利是在税后支付,没有产生抵税作用,存在双重纳税的问题。由于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股东对剩余资产的追索权排在债权投资者之后,股权投资者承受更大风险,也会要求更高的收益回报,因此企业权益融资的成本理论上高于债权融资的成本。基于权益融资的特点,权益融资更适合轻资产类的企业、以及处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

根据投资阶段的不同,企业权益融资包括发展早期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以及公开发行募股(IPO)。其中,天使投资一般在企业初创期投资,VC投资的阶段是企业成长阶段的早期,PE投资的阶段则是企业成长阶段的中后期。当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满足相关条件可进行IPO,但是IPO流程复杂,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核,融资周期偏长。

3、结构化融资

结构化融资是将企业(原始权益人)在未来能够现金流的资产剥离其资产负债表,通过特殊目的机构(SPV)增信和结构化设计之后打包为资产支持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并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作为偿付来源。结构化融资一般不增加企业杠杆,也不稀释股权,而是将流动性较差但现金流稳定的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以达到流动性置换的目的。传统债权融资是以企业整体信用为基础进行,而结构化融资则只是基于其基础资产,不依赖原始权益人的主体信用,提高企业资源的使用效率。结构化融资的基础资产包括债权类、未来经营收入类、不动产抵押贷款类,以及知识产权等。对于难以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但是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来说,可以借助结构化产品(资产支持票据(ABN)、银行间类(REIT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弥补自身的信用缺口,增加资产流动性。另外,结构化融资会涉及多个参与主体,中间程序复杂,因此发行的专业门槛较高。

4、混合型融资工具

混合型融资工具是指同时具有债务性与权益性融资特征的融资方式。因此,混合型融资工具具有传统债券的偿还性、安全性、收益性和非参与性特征,同时又呈现出期限长或永久、破产清偿顺序在普通债权人之后等权益特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商业目标和融资需求设计不同的融资条款或者融资结构,因此混合融资工具通常具有获得稳定中长期资金、节约财务成本、减轻偿债压力、优化资本结构、维持信用等级、不稀释控股权等优点,破产清偿顺序在普通债权人与普通股股东之间,对投资人而言,则要承担相对于普通债权人更高的风险。

在我国常见混合资本工具有明股实债、永续债、可转债、优先股等。

明股实债是以股权方式投资于被投资企业,但约定了定期固定回报和本金远期有效退出的投资方式。明股实债在实务中产生,被企业用来绕开贷款资格限制,其次美化资本结构,但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监管风险和法律风险,广泛存在于房地产企业之中。

永续债是一种无固定到期期限的债券,投资人不能要求清偿但可按期获得利息。永续债的利率一般高于的普通债券,但发行人可以递延付息且不受次数限制,也起到降低企业杠杆的作用。

可转债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约定的时间将债券转换成为公司的普通的债券。可转债本质上仍是一种债券,仍需对未转股的持有人按时还本付息,但由于其融资利率低、减缓股权稀释、此外一般还具有赎回和回售等特征,适合正处于扩展期的企业。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权优先于普通股,一般而言,优先股获得定期固定股利,但优先股可能带来财务风险,其股东权利方面也相对普通股股东受限,常见于资本支出大但现金流稳定的企业,估值低的成长期企业,并购重组的企业。

(二)民营企业融资结构

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普遍企业规模小,银行贷款仍是民营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截至2022年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8.2万亿元,同比增长11.4%;有贷款余额民营企业户数8347万户,同比增长11.4%。2023年前三季度,民营企业贷款新增6.7万亿元,同比多增6836亿元。

资本市场是资产配置的重要场所,在民企融资结构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平台,资本市场帮助民企摆脱传统单一的信贷融资,使得优质民企可以选择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等方式,有力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总体来看,民企在资本市场的融资结构上表现出股权市场为主,债券市场为辅的特征。

股权融资方面,2012年-2023年前三季度,民企股权融资(含首发、增发、配股)累计规模为在5.96万亿,其中IPO规模1.84万亿,涉及2536个民企。近三年来,在发行股票注册制改革和北交所等政策利好下,民企股权融资规模比较稳定,规模在6500亿元至7500亿元区间,2023年前三季度规模为3,430亿元

债券市场快速发展,2012年-2023年前三季度,民企债券(含可转可交债)在全市场共发行债券6.42万亿元。截止2023年三季度末,民企债券(含可转可交债)存量规模仍有1.50万亿元,剔除可转债和可交债的普通信用债存量规模为1.01万亿元。另外,2023年三季度末民企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为0.61万亿元。

二、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趋势及特征

(1)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相继推出,民企股权融资方式不断丰富,近年来融资规模保持稳定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中国股票市场正式诞生。1992年,第一家民企“深华源A”在深交所上市。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股东数等做出明确要求,加上有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的政府审核制度,限制了处于起步期的民营企业。2000年3月,证券发行制度由审核制过渡到核准制,取消了股票发行的额度和指标,民企上市融资迎来快速发展,自然人控股上市、买壳上市、海外上市等形式也陆续产生。2004年5月,深交所在主板内设置中小企业板块,大幅提升规模偏小民企上市融资的便利性。2009年推出的创业板和2019年的科创板刺激了民企的创业热潮,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2018年科创版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和2023年全面注册制给中小微民企提供更多上市机会,越来越多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股权融资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在发行股票注册制改革和北交所等政策利好下,民企股权融资规模比较稳定,近三年来规模在6500亿元至7500亿元区间。2023年前三季度,在经济承压、盈利不佳和监管审查严格等因素影响下,民企股权融资规模同比下降40%,为3,430亿元,其中IPO融资2,008亿元,定增募资1,418亿元,配股募资4亿元。

(2)行业分布较为广泛,民企融资规模和企业数量均领先于央企、国企等主体

从行业分布上,股权融资规模靠前的民企主要分布在电子、计算机、传媒等大科技行业和化工、电力设备、机械设备、汽车等中游制造行业,其次是医药生物、交通运输等大消费类行业。对比其他企业,民企通过股权融资的规模和企业数量均领先于央企、国企等主体。2012-2022年,民企共有5275笔股权融资,募集资金达56,154亿元,分别占比69%和43%,其中共有2321家民企通过IPO上市,IPO募资16,367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民企共有239笔股权融资,募集资金达2246亿元,分别占比71%和42%,其中共有145家民企通过IPO上市,IPO募资1,336亿元。但从单笔的融资体量上看,民企股权融资规模要明显小于央国企,2012-2022年平均单笔股权融资规模为10.65亿元,小于央企的49.28亿元和国企24.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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