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公证人,即在香港拥有国际公证资格的人,一般是拥有丰富经验的职业律师,英文NOTARY PUBLIC。香港国际公证人由香港高等法院委任,其认证资格及签章在香港高等法院备案留档。自1993 年起,所有在香港委任的国际公证人都需通过考试,才能获取资格。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过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DKL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擅长领域:仲裁及调解、股东纠纷、破产及企业清盘、遣产及承办、房地产及租务纠纷、金融及投资纠纷、税务纠纷等
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青工委负责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涉外新锐人才库成员
擅长领域:公司治理与企业风险防范、民商事争议解决、跨境法律事务。在执业过程中,已为多家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争议解决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同时也为多家内地公司(包括国企、私营企业、上市公司)提供涉港非诉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合规的开展境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