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客户来说,这一特点决定了对于专利代理难以期待“提出需求——获得结果”的甩手掌柜式服务,而必须在专利事务处理各阶段积极配合,才能实现最高效利用专利代理服务,避免进程延误。
对于专利内容主体,首先应结合技术内容明确可以申请的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并结合具体需求确定希望提交的专利申请类型。更重要的,在提供有充分技术交底材料基础上,应同专利代理师具体分析可供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应拆分为多件独立专利申请,以及部分技术内容是否应避免在专利申请中公开等。对于专利内容主体的确定能够帮助申请人获得专利申请结果的初步预期,从而能够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宜的专利申请方式。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是专利申请流程的确认,主要包括常规申请流程选择以及是否采用特殊申请流程。出于尽快得到专利授权的愿望,一大部分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选择提前公开以及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即放弃专利审查阶段规定的部分期限。当然,根据申请人的具体需求,也可以选择充分利用专利申请规定,延迟专利申请内容公开,以配合自身商业或其他活动。如果对于专利授权速度有较高要求的,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特殊申请流程,如专利预审以及优先审查流程,以尽快获得专利授权。
在申请人需求明确传达的情况下,就可以确定欲申请的专利数量、类型,以及采用的具体申请流程,并可以使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时效、结果得到基本预期。
由于在申请文件实际撰写过程中,需要专利代理师在自身对技术内容理解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技术方案,难以避免带入主观判断或在先技术偏见,因此需要发明人充分表达技术内容实质,特别是帮助确定作为申请基础的创新点,保证申请内容方向性正确。
另一方面,对于专利代理师撰写文件中的具体细节,例如用词是否符合技术领域常规习惯、是否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等,也需要发明人与专利代理师充分沟通,确保最终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既能够作为满足法律要求的权利保护文件,也能够成为便于技术人员阅读理解的技术材料。
申请人可以依据需要灵活的选择代理机构提供的各类型增值服务,扩展专利代理服务带来的效益,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加强自身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