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自2018年8月成立以来,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全省审计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办”)作为省委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立足服务省委审计委员会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在研究谋划、服务保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等方面下真功、求实效,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审计工作的最高统领,采取有力举措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健全传达学习机制。坚决践行“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及时提请召开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做到深学细悟笃行。统筹抓好面上学习贯彻,推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教学内容,引导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构建起党领导审计工作的组织体系。为强化议事协调职能,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省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省长、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务副省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等5位省委常委担任,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格局。南京、徐州、南通、淮安等地在机构改革中,专门增设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数,更好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三是健全议事工作机制。在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省委审计办工作细则基础上,完善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制度,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运行效率。一般于年中、年末各召开一次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另外,根据需要就审计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截至目前,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已召开8次会议,审议审计规划计划、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等重大事项近40项。省委审计办全力做好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和保障机制,切实抓好会议精神落实。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是严格办理向中央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事项。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编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任务清单,梳理和细化需要报送事项及报送主体、程序、时限等,确保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办理请示报告工作。二是及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加强与江苏省委办公厅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建立省委审计办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工作机制,明确报送事项,畅通报送渠道,理顺报送流程,确保审计工作重大事项首先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三是明确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设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对需要报送的16类事项逐一明确“由谁报、向谁报、怎么报、谁来办”,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一是制定出台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从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重大审计工作等八个方面,将上级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要求配齐配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力量,保障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二是加强日常工作调研。每年组织对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及时总结基层经验做法,并编发工作简报进行推广。如南通市委审计委员会向国有企业派驻审计监督专员的创新做法,被审计署《审计工作通讯》采用。三是抓好交流培训和督促考核。举办全省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研讨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促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将履行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情况作为设区市审计局局长的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对设区市审计机关的综合考核,推动更好发挥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
推动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苏擘画了“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宏伟蓝图,赋予江苏“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强调,要围绕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省委审计办认真落实部署要求,立足主责主业,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全局性、实效性和建设性,有效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发挥审计规划计划的引领作用。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审计面临的发展环境和肩负的职责使命,研究编制《江苏省“十四五”审计事业发展规划》,首次经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联合印发,体现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总体布局和统筹谋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研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省委常委会会议与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一同召开,同步研究部署全省经济工作和审计工作,从源头上推动审计项目紧扣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紧贴全省年度重点工作。近两年来,共有近40个审计项目纳入江苏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审计服务中心大局的综合效能进一步提升。
发挥重大审计项目的载体作用。围绕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注重在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关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回答政治政策问题,以重大审计项目为载体,充分体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跟着走”的导向,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结合点。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聚焦重大政策执行,持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的要求,组织对减税降费、就业优先、长江禁捕退捕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组织900多名审计人员,聚焦87个涉农县(市、区)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全面“体检”,揭示问题,推动整改,有力保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风险隐患累积在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组织800多名审计人员,对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数据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全省债务底数,并每年跟踪变动情况,为化解债务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可靠依据。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担当作为”的要求,组织600多名审计人员对全省643所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深入揭示违规收费等群众关注的焦点痛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利益。
发挥审计成果的决策参考作用。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以做实研究型审计为抓手,加强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提炼,形成高质量的审计成果提交省委审计委员会,实现揭示微观问题和服务宏观决策相统一。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省委审计办每年按照审计对象进行分类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委审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有效服务干部管理监督,相关做法在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针对全省审计整改“回头看”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省委审计办及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反映,推动财政等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针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设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推动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按照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部署,省委审计办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努力画出审计监督最大“同心圆”。
加强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络。2020年6月,江苏省在全国较早探索建立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就年度审计计划、重要制度文件、重大专项工作等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联络。制定出台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协调会议、督察督办等制度,更好推动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落实。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修订议事规则,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办法等文件,不断规范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加强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统筹协调。省委审计委员会多次就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审计力量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就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省委审计办向全省转发省级教育、公安等部门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特色做法,产生良好反响。推动省政府修订出台《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召开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新闻发布会和全省内部审计工作推进会,扩大内部审计工作影响,形成审计监督合力。部分设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强化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加强纪审、巡审协作配合。坚持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中谋划审计工作,注重发挥审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省审计厅分别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出台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业务沟通、问题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方面建立贯通协调机制。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力度,相关线索在一些重大案件查办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积极配合纪委办案和巡视工作,2018年以来,共派出近50人(次)审计骨干参与省纪委重要专案工作,每年选派20多名审计人员参与省委巡视工作,有效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得到有关单位充分肯定。
推动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要求,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省委审计办抓督促落实的重点内容,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高位推动抓督促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多次就抓好审计整改作出全面部署,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明确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要求,省政府连续两年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参加的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审计查出问题,部署整改任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每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经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提请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充分体现对审计整改的重视和支持,强化了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从严从实抓督促落实。每年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组织对近三年全省完成的9415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促进2789个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在整改督促过程中,严格落实记账销账制度,对审计查出问题逐项编制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严格审核认定,逐项对账销号。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及涉及体制机制的难点问题,持续挂账督办,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常态长效抓督促落实。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对账销号、结果公告、追责问责等七项机制,强化整改工作制度保障。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研究起草并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全面、精准、严格、督办、约谈、报告”的整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