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推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注重源头防治和综合治理,补短板、堵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决做到整改“不贰过”。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认真抓好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形成“三全、四有、五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实行“三全”管理
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
坚持“全口径”,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河北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署审计查出的涉及河北的相关问题和省审计厅审计查出的问题,全口径纳入整改督查范围,督促问题全面整改。
坚持“全周期”,如期整改,不留尾巴。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要求,分类督办,一跟到底。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推动问题如期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制度不完善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坚持“全动员”,彻底整改,不留短板。河北省审计厅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对口谁负责和审计整改专职机构督查相结合的原则,举全厅之力,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动员审计机关和各单位内部审计力量,协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齐抓共管,同向发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彻底整改,有效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
加强“四有”建设
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积极推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制度、有台账、有措施、有协同的“四有”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夯实审计整改工作基础。
(一)“有制度”,夯实整改基础
一项制度牵总,强化审计整改的权威性。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河北省实际,总结经验做法,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三个原则”,即聚焦问题务求实效原则、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原则、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原则,健全了“六项机制”,即审计整改领导、监督、落实、责任、运行以及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实施意见》的出台,推动各地各部门增强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及整改实效,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八项配套制度,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从政府、内部、外部、协同四个层面,健全完善八项配套制度。通过问题整改,有效推进了部门单位规范管理和各领域深化改革。政府层面,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完善审计整改“不贰过”惩戒机制,推动解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存量资金、预算绩效、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屡审屡犯问题。内部层面,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出台《河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整改认定原则和依据(试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推动提高审计整改规范化水平。外部层面,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向全省印发《关于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即审即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主管(监管)机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协同层面,省审计厅会同省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双方联络协调、任务协同、信息共享、人员交流等四项机制;会同省委巡视办制定《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审计厅协作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任务协调机制;会同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反馈等机制。
(二)“有台账”,实现对账销号管理
2019年7月,河北省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包括审计情况录入及编辑、审计整改情况查询、整改结果统计分析三大功能。该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实现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台账管理和对账销号。截至2022年年底,系统共录入669个项目,其中2021年项目172个,揭示问题2815个,整改完成问题2585个,整改率为91.83%;2022年项目190个,现正在推进整改。
(三)“有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河北省审计厅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通过制发审计整改通知、听取汇报、审核资料、实地检查等措施,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有效整改。2021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涉及722个审计项目、271个被审计单位,共6大类13602个问题。问题已全部有效整改,完善制度275项。此次专项行动有效推动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助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利用。
(四)“有协同”,凝聚监督贯通合力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积极与省人大、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组织部、省政府督查室加强贯通协同,推动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加强与省人大财经工委的联动监督机制。省审计厅与省人大财经工委共享审计整改有关数据,为省人大开展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省人大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建立健全与省纪委监委的监督贯通机制。省审计厅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提交审计整改进展情况,省纪委监委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督内容。派驻纪检组对派驻部门、单位履行审计整改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梳理廉政风险点,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
强化与省委巡视办的沟通协作机制。探索运用审计先行、巡视跟进、纪检监察审查调查的工作模式,定期向省委巡视办通报审计及整改情况。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巡视重点内容,巡视结束后向省审计厅通报审计整改方面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对通报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移送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强化与省委组织部的协同配合机制。省审计厅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
强化与省政府督查室的联合督查机制。为有效落实省领导对有关审计整改事项的批示要求,省审计厅多次会同省政府督查室按照“详分解、深督查、细帮服、提效率、促成效”的工作思路,坚持“督帮促”相结合,通过制发整改方案、下发督办通知、集中培训、现场检查指导、个别约谈调度等方式,开展联合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实。
实现“五提升”
彰显审计整改监督成效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坚持审与改相结合、改与治相统一,以审促改,以改促治,以治促效,不断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有力推动审计整改成效的提升。
一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规范督查程序内容,有效提升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严肃追责问责,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三是注重各类监督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共享,提升监督效能,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规范经济管理,促进深化改革,有效提升问题整改成效。五是坚持从严治审,提升斗争本领,采取实招“打虎”“拔刺”,有效增强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下一步,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推进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查机构、党政督查部门凝聚监督合力,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如期全面彻底整改,不断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