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牢牢把握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市委审计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确保审计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加强研究谋划。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会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坚持从政治的高度统筹谋划和推进市委审计办工作,保障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同行。一是推动重大任务落实。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市委审计办推动实施村居审计、国有企业专项审计调查、医疗系统审计等重大审计项目,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两起。二是推动重大事项落地。聚焦审计重大事项,精心谋划上会议题,拟订会议文稿,服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决策。2022年以来,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3次,为审计工作把关定向、指路领航。三是健全机构人员配置。机构改革中,设立新泰市审计指导服务中心,谋划成立村居审计服务中心,调配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设立市委审计办秘书科。近两年来,累计招录公务员4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
严格请示报告。把贯彻落实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穿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应请示尽请示、应报告尽报告,积极构建上下贯通、运转协调、统一高效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强闭环管理。全面梳理细化各类报送事项的主体、程序、时限等,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完善闭环管理机制,为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当好参谋助手。通过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形式,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问题、重要工作。2022年以来,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报审计专报14篇,获得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批示12次。
市委审计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明责于心、担责于身,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推动实现组织创新、方式创先与效果创优的高度契合,为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谋先机、增活力。
推动建章立制。印发《新泰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列入市委审计办职责范围,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职责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