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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土地估价要点及估价方法比较

一、什么是特殊用地

(一)用途特殊

常见用途(商业、住宅、工业)之外;

(二)权利状况特殊

出让之外,划拨、集体、具有特殊权利限制的;

(三)市场特殊

正常、公开、一般市场之外,军事、行政、公益性;

(四)物理性质特殊

一般物理特征之外,道路、水域、山地、海滩。

二、估价难点

(一)价值来源不明确,收益不清楚或者收益难以界定;

(二)市场小或没有,没有相似性土地,市场价值难以判断;

(三)开发建设方式、形式特殊,没有标准,成本不好估算。

三、寻找与一般土地在估价上的共同点

(一)基本价值来源

满足场地(空间)的需求,尽管具体功能不一样;

(二)基本的成本组成

土地本身、开发费用(地内、地外、地下、地上)—-劳动力、资金、物质材料;

(三)基本的价格影响因素:区位、交通条件、土地自然条件、周边环境、规划、基础设施、权利及限制。

四、估价需要抓住的重点

从用途出发:用途决定收益,收益决定价值(显性隐形、直接间接、短期长期)—-越大越好;

观察可替代性—-竞争性—-越小越好;

注重开发难度—-成本决定基本价位—-越大越好,但不是无限大;

分析其基本条件(影响因素)—-平均价值水平上—-越好越好;

总体价值—-与一般土地市场情况相关、相似;

估价方法—-基本方法一致,但具体处理不一样。

五、几种特殊土地估价技术要点

(一)划拨土地

1、无偿以行政指令方式配置给用地单位的土地。

例:行政事业单位的用地、国企用地。

2、为什么有价值?

能够使用就有价值,可以用机会成本理解。

3、为什么要估价?

审计记账、国企改制作价、转为出让有偿性质、政府收购。

4、特殊性

(1)权利限制

不能公开转让,需要政府批准(实际上是转移);
不能再开发,没有发展预期,只能按照政府规定的方式使用;
没有明确的年期限制,政府可能随时收回,公益性大于财产性。

(2)市场限制—-转移的案例少

与一般市场没有互动和对接
缺乏透明性

5、基本掌握

价格水平总体上要比正常市场出让价格低;
用基本的估价方法,重点在参数、指标的确定、判断;
企业、居住类注重收益;公益性用地倾向于成本。

6、评估方法

(1)收益法

租金及收益—-比一般市场低,内部租赁较多,竞争力差,往往会降低租金标准;

还原率高—-预期不明确,风险较大,市场方面的因素,需要调查;

找不到租金或收益怎么办?可以用正常市场租金修正,但是修正系数要有依据;

实际收益率也许高,税费少,注意需要修正扣减。

(2)成本法

土地开发利润率—-比一般市场要低,可以采用一级开发利润率,需要调查;

土地增值率—-比一般市场要低,需要调查,可以采用;需要注意:不是没有增值(增值三要素—-用途改变、权利改变、品质提升)。

(3)剩余法

不动产的价值—-要比一般不动产的低,需要考虑和调查;

利润率—-比一般不动产开发的低。

(4)市场比较法

案例可能少;

一般市场价格扣除法(其实是市场比较法的变形);

关键是差值,要调查。

(二)集体土地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和农地;

例:集体企业用地、宅基地、农地。

有价无市;

建设用地—-

2、特殊性

与划拨地相似,

(1)权利限制

不能流动,产权人不能变动,只能租用或者合资;
只能按照政府规定的部分方式使用,不能搞房地产;
集体决策相关事项。

(2)市场限制

案例少;
与一般国有市场没有互动和对接;
缺乏透明性、规范性。

3、基本掌握

价格水平总体上要比国有正常市场低,主要体现在产权限制上;
采用正常的方法评估,在重要参数和指标上做文章。

4、评估方法

(1)收益法

租金及收益—-比一般市场低,竞争力差,不稳定,规模小,需要调查;

还原率高—-预期不明确,风险较大,市场方面的因素,需要调查。

(2)成本法

土地开发利润率—-比一般市场要低,可以采用国有土地最低级别的利润率,需要调查;

土地增值率—-比一般市场要低,考虑权利限制,需要调查,可以采用;需要注意:不是没有增值。

(3)剩余法

不动产的价值—-要比一般不动产的低,需要考虑和调查;

利润率—-比一般不动产开发的低。

(4)市场比较法

可以用,但案例可能少;

与一般国有土地市场价格比较扣除法(其实是市场比较法的变形);

关键是差值,要调查。

(三)地下空间

1、地表以下合法可利用的空间。

例: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游乐设施、地下工厂、地下试验基地等。

价值被逐步重视,开发利用越来越多,开发程度越来越高。

2、特殊性

(1)物理上特别

位于地下,使用上受到限制,不能做居住;
无形象优势;
大部分不能独立开发,受地上物限制;
投入成本高;
附带其他功能,如消防功能。

(2)市场限制—-市场较小;

缺乏透明性。

3、基本掌握

价格水平总体上要比地上价格低;
用一般估价方法,慎用成本法、剩余法;
注意与地上的价值比例关系;
要注意空间高度、层数、整体配套,与交通的衔接。

4、评估方法

(1)收益法

租金及收益—-比地上低,物理条件差(采光、通风、室外风景缺乏),顾客环境心理影响,与地上比竞争力差;

还原率高—-投资大,风险较大。

(2)成本法(不太适合)

土地开发利润率—-比地上要低,成本大,为地上分摊部分成本,可以在地上利润率的基础上修正得到,需要调查;

土地增值率—-比地上要低,改良提升价值空间相对较小,需要调查。

(3)剩余法

不动产的价值—-要比地上不动产的低;

利润率—-比地上不动产开发的低,成本投入比例要高于地上。

(4)市场比较法

可以使用,地下空间个性化强,案例可能少;

找不到案例怎么办?整体的、单元的(如停车位)、大致接近的;

地上价格修正法(其实是市场比较法的变形);

修正比率是关键,要调查。

(四)站场用地

1、以用途特点命名;

车站、停车场等。

2、特殊性

市场限制—-市场较小,甚至无;

收入低,无,甚至亏本;
投入成本高。

权利上—-公用、公益使用目的;

限制性收益,非盈利;
补贴。

3、基本掌握

价格水平总体上要比地上价格低,依公益程度而定,越高市场价越低;
要注意类型的不同,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异;
偏重成本。

4、评估方法

(1)收益法

租金及收益—-显化收益(票、租金、经营收入等)+隐形收益(补贴、免税等)+公益效益(难点,可以用超额支出的年成本替代,纯经营性的可以不考虑这一点);

还原率高—-预期收益低,并不可预期,风险较大。

(2)成本法

土地开发利润率—-较低,因为收入低,可以在一般利润率的基础上修正得到,需要调查;

土地增值率—-比一般情况要低,因为用途特别改良提升价值空间相对较小,需要调查。

(3)剩余法

不动产的价值—-要比地上不动产的低,但是售价难;

利润率—-比一般不动产开发的低,因为预期收益低。

(4)市场比较法

可以使用,案例可能少;

相似类型用地价格修正法(其实是市场比较法的变形);

修正比率是关键,要调查。

基准地价修正:

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进行用途系数修正。

(五)加油站

1、商业性用途

2、特殊性

(1)市场限制

特许经营,经营内容没有调整空间;
受市场规模影响重大,少则垄断,多则亏本;
收入相对稳定,受油价控制,行业影响。

(2)权利上

不能改变用途,再开发预期小。

3、基本掌握

价格水平总体上与所在地区加油站规模有关;
偏重收益;
小型加油站、服务区的加油站。

4、评估方法

(1)收益法

租金及收益—-售油收入+附加经营收益(商品、餐饮等)+补贴(减免)—特许增值(可以用比率计算,通过与一般行业收益率比较得到);

成本—-油成本—其它成本;

还原率高—-正常收益率。

(2)成本法(不太适合)

土地开发利润率—-可以在一般利润率的基础上加上特许增值修正得到,需要调查;

土地增值率—-正常增值率。

(3)剩余法(不太适合,建筑物开发价值不是决定地价的关键)

不动产的价值—-采用整体售价(企业售价);

扣除项—-注意特许经营价值;

利润率—-一般利润率。

(4)市场比较法

可以使用,案例可能较少,纯土地更少,需要整体比较;

相似类型用地价格修正法(其实是市场比较法的变形);

修正比率是关键,要调查。

偏远地区参照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进行用途修正。

基准地价修正。

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进行用途系数修正。

(六)高速公路

1、政府所有、企业所有,都有价值。

2、特殊性

(1)用途特定

(2)物理特性—-带状,长,跨不同市场区域,大部分分布偏远,使用受路面限制。

(3)市场限制

市场特别;
收入受车流量影响,区域之间差别不大,有大区域统筹分配的情况,未来绝大;
部分不收费;
收入时间长;
投入成本高;
基本没有竞争性。

(4)权利上—-公用、公益使用目的;

限制性收益,非盈利;
补贴。

3、基本掌握

价格水平总体上要比一般用途土地价格低,依地区发达程度定,越发达,市场价越低;
要注意等级的不同,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异;
分段评估,特别是城市周边与远郊区和偏远地区分段;
要考虑服务区及管理设施用地;
偏重成本。

4、评估方法:

(1)收益法

租金及收益—-显化收益(收费)+隐形收益(补贴、免税等)+公益效益(可以用超额支出的年成本替代);

收益年期以路面正常使用年限为依据;

还原率高—-预期收益低,并不可预期,风险较大。

(2)成本法

土地开发利润率—-较低,因为收入低,可以在一般利润率的基础上修正得到,需要调查;

土地增值率—-比一般情况要低,因为用途特别改良提升价值空间相对较小,需要调查。

(3)剩余法(不适合使用,公路售价难寻)

公路整体的价值难定;

利润率—-比一般不动产开发的低,因为预期收益低。

(4)市场比较法

可以使用,案例要求高,可能少;

相似类型用地价格修正法(其实是市场比较法的变形):

修正比率是关键,要调查;

参照集体建设用地地价。

基准地价修正;

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进行用途系数修正;

偏远地区参照农地基准地价,进行用途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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